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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在北京市举办社会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 进修课程
根据我校2003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按学校规定的课程名称确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计必修课10门和选修课4门。
二、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 不具备上述2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者,但本种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亦不能参加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研究生课程考试。
三、 考试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办公室(资料楼818室)
3、报名手续:
(1)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
(2)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3)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4、 交报名费100元。
四、 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组成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五、 进修时间:
(2003年9月-2005年7月)
六、 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周六、周日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必修课程撰写一篇课程论文或两篇读书心得(每篇不少于5000字)。
七、 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证书,交证书工本费30元。
八、 收费标准:
进修费每人10000元。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书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联系人:闫玉蕊 李明奎
联系地址: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办公室(资料楼818室)
联系电话:(010)62511447 (0755)82098045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
2003年5月28日
注: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 凡符合报名条件1、2项要求申请学位者要按5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我校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
2、 在获得《考试资格卡》后四年内,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必修课实行试题库考试;选修课为课堂考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一级学科的学员还应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 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在提出论文后半年内,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注:凡欲报名参加研究课程进修班的同志,请填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填完后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并办理报名手续。
附录: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问题简答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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